本縣110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報名表各1份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報名對象:國民小學應屆畢業且具資賦優異特質之學生。
公文 本縣110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報名表各1份.pdf
南投縣110 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簡章.pdf
南投縣110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 報名表.docx
南投縣 110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資優學生鑑定簡章.pdf
南投縣 110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資優學生鑑定 報名表.docx
南投縣 110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語文)資優學生鑑定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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