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投縣信義鄉東埔國小附設幼兒園112學年度招生簡章
一、依據:
南投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112學年度招生注意事項
二、 可招生名額: 約定可招收 2 歲以上幼兒 2 4 名 扣除直升幼兒 1 4 名, 扣除招收
身心障礙幼兒減招 0 名,控留 1 名為落實身心障礙幼童安置轉銜工作及兼顧身
心障礙幼童就學權益, 每班 控留缺額 1 名,至 1 1 2 年 7 月 3 1 日止,無身心障礙幼
童申請入學時,始得開放申請入園。 餘額 9 名開放申請登記。
三、登記資格 2 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幼兒(民國 10 6 年 9 月 2 日 ~1 10 年 9 月 1 日
出生, 申請國小暫緩入學經核准者不受 6 歲之限制 。
每名幼兒登記以一園為限,須個別辦理,登記二園以上者取消其抽籤及入園資
格;已錄取者撤銷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
四、 優先入園資格: 依下列順位招生 ,凡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請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第一順位
1. 低收入戶身份幼兒:持有各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2. 中低收入戶身份幼兒:持有各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
件者。
3. 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暫緩入學身分幼兒:須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
學輔導會鑑定安置,未經鑑定安置者,不具優先入園資格。
4. 原住民身份幼兒:持有原住民籍相關證明文件者。
5. 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持有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證明文件者。
6.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父、母或監護人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
或證明,依其障礙輕重程度依序招收。
(二) 第二順位
經社福單位轉介輔導之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持有各縣市
政府社福單位公文安置公文 、寄養證明或寄養機構與寄養家庭契約書。
(三) 第三順位
1. 幼兒園及本校國小編制內教職員工新學年度在職適齡子女。
2. 家有兄弟姊妹就讀本園或本校國小者。
3. 育有 3 胎(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出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
4. 設籍或居留信義鄉之幼生。
五、 申請登記日期 、地點、方式 1 1 2 年 05 月 12 日( 星期 五 至 1 1 2 年 05 月 19 日
(星期五例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於本園現場辦理登記 ,請家長或監護人親自辦理,家長亦得提出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登記。
六、 申請登記應繳證件: 攜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兒童健康手冊、入學報名
單, 園方得影印一份留存,正本發還。 具優先入園身分者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七、雙多胞胎幼兒須分別填寫新生入園登記卡,但幼兒籤卡是否併為一張或分開
投入籤筒,可由家長自行決定,並出具切結書。抽籤前, 本園將雙多胞胎幼
兒家長之前述決定予以當眾宣佈,以維招生作業之公平、公正、公開。
八、若登記人數未超過招生名額,即全數錄取。
九、 若優先入園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名額第一順位 錄取滿 5 足歲之幼兒第二順位
錄取滿 4 足歲之幼兒, 第三順位錄取滿 3 足歲之幼兒, 第四順位錄取滿 2 足歲
之幼兒, 再辦理公開抽籤。
十、公布抽籤名單日期、地點:112年05月月22日(星期一)公布於國小網站與本園公布欄。
十一、抽籤日期、地點:112年年05月23日(星期二)09時30分起,在本園公開抽籤。
十二、公布錄取名單:公開抽籤後,本園隨即公布錄取幼童名單於於國小網網站與本園公佈欄,並電話通知全部申請家長或法定代理人。
十三、缺額遞補方式:本次招生後如尚有缺額,由備取者遞補。候補名額保留期程至113年年2月29日。若已無備取者可遞補,則繼續招生至額滿為止。。
十四、報到報到日期:112年0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時至下午16時開始辦理報到,錄取幼生未於112年0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6時前完成報到者,視為放棄就讀,本園將依序通知備取名冊幼生家長遞補並完成報到程序,逾時不予受理。
十五、註冊開學日期:112年8月30日(星期三)
十六、收費標準:依據南投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管理辦法收費
十七、洽詢電話:049-2701555 何主任//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