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投縣東埔國民小學112學年度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
參考原則。
二、南投縣所屬各級學校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鼓勵校長和教師運用公開授課方式,相互觀課學習教學經驗、教材教法、
教具製作、視聽媒體運用、資訊融入教學,建立專業發展共識,促進教
師合作成長。
二、藉以切磋教學方法,精進教學專業能力、觀課班級經營,有效輔導學生
生活;增進教學技能,提升學生學習成效,達到教學目標。
參、實施對象:本校全體教師(含校長)、代課(理)教師等。
肆、實施內容:
一、每學年度校長及每一位教師不限領域,至少須進行一場公開授課,科目
依其任教或專長科目為原則。分別於第一學期9月30日、第二學期於3
月30日前確認後提交教務處,並公告於學校網站。
二、教學觀察者安排無課時間進行教學觀課活動,於觀課日前,向所觀察班
級授課校長及教師索取「授課進度」及「教學活動設計」,進行共同備
課並主動了解班級學生學習狀況;入班觀察時請填寫「公開授課觀課紀
錄表」。
三、每次公開授課以正常化為原則,教學觀課時間以每節45分鐘(國中)40
分鐘(國小)為一單元。
四、每場次授課校長及教師主動邀請至少2名本校教師參與觀課,教學觀課
結束,於一週內進行回饋(共同議課)分享並完成「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
自評表」。會後由教務處整理成冊。
伍、實施方式
一、安排公開授課:教務處於每學年(九月)初排定公開授課辦理時間規劃
表(附錄1)。
二、設計教學活動:演示者針對教學內容進行設計(附錄2),於教學觀摩
日前,提供同儕觀課教師參閱並進行共同備課。
三、進行教學觀察:同儕夥伴依教務處排定時間入班進行教學觀察,觀察過
程中,至少拍二張數位照片(附錄3),並填寫「公開授課觀課紀錄表」
(附錄4),並將附錄3、附錄4交回給教學者。
四、教學省思紀錄:教學結束,教學者依據同儕回饋內容進行分享、省思,
並將省思所得紀錄於「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自評表」(附錄5)。
五、教學者或觀課者請將上述表單(附錄2、3、4、5)送至教務處彙整。
六、教務處收齊「觀課紀錄表」、「活動照片」及「自評表」後,複印乙份,
併「教學活動設計單」呈校長核定後存教務處備查;原始文件交還教學
者自行收存於教學檔案。
陸、本辨法經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