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
主旨:
檢送本縣修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1份,請惠予協助張貼周知,請查照。
說明:
依據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十三第二項辦理。
法規及說明.pdf
禁飛區域.pdf
遙控無人機緊急情況使用同意申請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