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作業要點
主旨: 轉知文化部修正發布「文化部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作業要點」,並自108年2月20日起受理申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3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18754號函辦理。
二、 文化部為鼓勵投入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特訂定旨揭補助要點,受理申請期程為108年2月20日起至3月20日止,期提升本土語言文化內容產製,以促進語言環境多樣性發展。
三、 檢送「文化部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作業要點」及文化部來函影本各1份,請意者於期限內備妥計畫書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進行線上報名。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3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18754號函辦理。
二、 文化部為鼓勵投入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特訂定旨揭補助要點,受理申請期程為108年2月20日起至3月20日止,期提升本土語言文化內容產製,以促進語言環境多樣性發展。
三、 檢送「文化部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作業要點」及文化部來函影本各1份,請意者於期限內備妥計畫書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進行線上報名。
